论文范文网-权威专业免费论文范文资源下载门户!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格式范文>毕业论文>范文阅读
快捷分类: 秘书学论文 秘书学论文题目 秘书学毕业论文 秘书论文选题 秘书专业的参考文献 秘书学位论文发表 秘书学可以写的论文 秘书论文发表索引情况 论秘书的自我心理调适的开题报告

有关秘书论文范文检索 和董秘不是董事长秘书更非总经理下属方面研究生毕业论文范文

分类:毕业论文 原创主题:秘书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1-23

董秘不是董事长秘书更非总经理下属,本文是有关秘书论文范文检索与秘书和董和总经理下属方面专科开题报告范文.

董秘应由董事长提名.需要注意的是,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不是“董事长秘书”,其工作接受董事长的指导但不是董事长的下属

董事会秘书在中国得到法律法规的认同,起源于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1994年),该规定明确董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2006年)规定上市公司董秘是高级管理人员.上交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要求“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可见,董秘这一职位是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且是法定高级管理人员.

但是,“法定”无法改变董秘角色的“尴尬”.其服务的核心对象是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时接受证监会和交易所工作指导,其职位带“董事会”字样,但不属于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没有表决权.同时,董秘虽属公司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但不属于经营管理层,不具有业务决策权.由于其角色的“尴尬”所决定,董秘该由谁提名,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混乱.在上市公司,董秘由董事长提名、总经理提名、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皆有.董秘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的“下属”也都有,甚至有人戏称“董事长秘书”.

董秘该不该由总经理提名?根据法律,董秘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深交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董秘是企业法定与交易所的联络人,除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职责外,具体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可以看出,董秘的核心工作职责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同时,“董秘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告”:董秘需要保持高度的工作独立性.而总经理是经营管理层的最高代表,核心职责是实施董事会所确定的企业战略、完成企业年度经营计划,不一定是董事,其天然不具有提名董秘的资格.同时,董秘不在总经理法定提名权限内.自然,董秘就不可能是总经理的下属,董秘和总经理之间没有汇报关系,总经理无需对董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负责.

董秘是否该由董事长提名?首先,董秘对董事会负责,而董事会的“最高领导”是董事长,所以,董秘日常工作受董事长领导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同时,董事长需要对董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负责,任何信息披露的纰漏董事长均需承担责任.同时,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出现董秘缺岗由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所以,董秘应当由董事长提名.而最终的形式,是董事长提名还是提名委员会提名,各公司可以自由约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董秘是“董事会秘书”而不是“董事长秘书”,其工作接受董事长的指导但不是董事长的下属.这首先是因为董事会是集体决策、集体负责机制,《公司法》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其次,在信息披露和公司运营的合规合法性监督上,董秘具有高度工作自主性,如果定义董秘是董事长下属,其工作的独立性就丧失了.同时,为保护董秘的合法权益,《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秘的产生必须严格遵循确定、公告、备案三个程序.确定,是指董秘人选的确定必须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告,即必须将已确定的董秘人选通过公共传播媒介向社会公众披露.备案,是指董事会要将董秘聘用及其个人相关信息报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备案.所以,董秘既不是董事长的下属,更不是总经理下属.

上文结束语:该文是一篇适合秘书和董和总经理下属论文写作的大学硕士及关于秘书本科毕业论文,相关秘书开题报告范文和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木兰董秘 文本刊记者 袁跃看似风光的董秘,承受着来自内部管理层、外部监管层和投资者的三重压力,既要扮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之间的协调者,又要担当披露上市企业信息的责任,还要充当“新闻发.

2、 魔秀科技无持证董秘存降层风险 魔秀科技无持证董秘 存降层风险12月7日,魔秀科技主办券商联讯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14日收到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吕彬峰递交的辞职报告 在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之.

3、 董秘是机构不是个人 董秘是机构不是个人董秘是机构不是个人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董秘应由自然人担任,因此常常被认为董秘就是指 "某个人 ",其实不是 担任董秘岗位的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但董秘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

4、 违规、解聘、降薪、升职、退休董秘离职潮 作为上市公司对接资本市场最前沿的人,董秘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市场的神经 统计显示,2017年上半年共有195位董秘离职,约占A股所有上市公司的6 这其中,有人因违规操作黯然离场,有人在公司上市后离职套现.

5、 董秘兼任党委委员、董事符合改革精神 2018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上市公司应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作为党员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