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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类有关论文范文 与抓住生活的质感有关毕业论文怎么写

分类:本科论文 原创主题:生活论文 发表时间: 2024-03-22

抓住生活的质感,该文是生活类有关硕士论文范文跟质感和生活和抓住类硕士论文范文.

黄忠,温州市文学社联盟秘书长、高级教师,曾在《*》等几十家报刊发表文章,曾获“温州市第三届师德楷模奖”;指导学生在各类报刊发表文章数千篇,多名学生获得包括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在内的全国文学奖项;曾接受《温州都市报》、《温州教育》、乐清电视台等媒体专访;白象中学金鳌文学社和乐清中学丹霞文学社指老师,多名学生凭借文学特长被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校录取.

———浅谈中学生文学培养理念

纵观名家名著, 最优秀的作品往往都是那些富有生活质感的作品:萧红的《呼兰河传》,用细节真实记录了自己儿时在呼兰河的生活经历, 像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仿佛夹带着黄沙梁风沙的气息,让我们走进一个草木虫鸟所构筑的世界……就如同萧红的呼兰河、刘亮程的黄沙梁一样,每个优秀的作家,都应该有自己的一块立足之地,用文字抒写自己所处的生活.这也正是他们文学作品的灵魂所在.

中学生已经基本具备了感悟生活的能力,对周遭的世界有了自己的看法.如果说,小学生的文章更强调童真童趣, 那中学生的文章更需要具备的就是对生活的理解.因而在文学创作中,我们一直传递这样一个观念———追求生活的真实质感.

在为中学生列的书单里, 大都以扎实的现实主义作品为主,培养学生对生活的感受能力.例如琦君、史铁生、龙应台等作家的生活散文,又如老舍、巴金、贾平凹等人的小说.多阅读这些作家的作品,可以促使中学生由文学反观当下的生活,并以生活为源泉,创作自己的作品.

在小作者文章的选拔中, 我们也同样强调生活质感.例如,某作者的散文《风筝》,就以风筝为意象,讲述了自己儿时真实的一段心路历程,包含百种滋味;又如,某同学的小说《选择》,以现实中真实的支教老师为原型, 刻画了主人公内心复杂的心理斗争, 十分具有现实意义……诸如此类有生活质感的作品,往往是我们最为赞赏的.而对于那些文风浮华、空洞无物的文章,在选拔中,都会一律被淘汰.因此,能够脱颖而出的往往是那些内心细腻、善于观察和捕捉生活细节的同学.

总而言之,文贵求真.每个作者都应当在生活中沉淀下属于自己一份感动,一份体悟.只有立足于生活,才能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中越走越远.

【散文展示】

优雅老去的江南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王翊朵

一个人想做到优雅本就不简单, 更何况优雅地老去.历史的年轮从烟雨蒙蒙的巷中驶过,江南却在岁月中越老越优雅,越老越别有一番韵致.

老巷

老巷在梅雨季节里朦胧而神秘, 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姑娘独自彷徨.这便是老巷最直接也最清晰的轮廓.

脚底的青石砖铺设得随意而又不失韵味,石缝间偶有一株青草, 不被人所知却独自用青绿来装点满街的夜色.远远地望向小路尽头,目光却在纵横的巷陌中迷失了方向.这时,只能听从自己的双脚,走出一方天地.经常,脚下的路成了桥,老桥沉默地立在河上,守着时光.

老巷老了,它老得优雅.

老楼

江南的楼房是木质的,还是上了年头的老楼.

老楼的墙,白得像纸;老楼的瓦,黑得像墨.老楼伫立在雨中,一点点被雨打湿.雨,从屋檐上落下,织成雨帘.雨季的老楼,在雨中呈现出湿润的轮廓, 水汽弥漫,好似一卷无意间被水打湿的水墨画卷.

登上老楼的楼梯,每走一步便嘎吱作响, 木的清香,使人无法拒绝.走上朝着街心的阳台, 所有的街景便一览无余.栏杆上,几只带着水珠的杨梅,鲜嫩欲滴.

老楼老了,它老得优雅.

老河

没有河的江南,算不得江南.江南的河不像北方的河,浩浩荡荡,它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

老河不深,浅的地方一脚踩进去顶多没过脚踝.小鱼小虾在河底的水草中,过着自己的生活,无忧无虑无人扰.老河很清,能数得清河底的卵石.

乘一叶小舟,在曲折的河中游玩,将手伸进水中,清凉,舒适.

老河织成了整个江南, 它不知在这流淌了多少年.

老河老了,它老得优雅;江南老了,也老得优雅.

去江南吧,在那儿优雅地老去……

【点评】

本文抓住一个“老”字展开,分别叙写了江南的老巷、老楼、老河,行文清晰.文中的“老”,传达的是江南的古老, 是时光的沧桑, 也是生命的记忆.作者的文字非常具有画面感,诗意盎然,让一种种景致跃然纸上.全文透着一种安宁、古朴的味道,余味无穷.

风筝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第一中学李欣璇

风起的时候,镇政府的广场里就会跑来几个孩子,放飞着五彩的风筝.

我和弟弟也不例外.家境较富足的我们各有一个风筝,可谓是“万事俱备,只吹东风”了.

一股风吹着口哨托起了我们俩的风筝.弟弟高兴得忘乎所以,站在那傻笑,任线圈从手中一圈圈溜走.我则趁机拉紧了线, 灵活地一转身,一边朝反方向跑去,一边一点点地放线.等弟弟回过神来,手忙脚乱之时,我的风筝已稳稳地映在蓝天白云之中了.他怎么控制风筝,也追不上我了.我看着自己的风筝飞得越来越高, 心中洋溢着莫名的欢喜,便对着弟弟骄傲地挺起小胸脯,说:“我的风筝,比你的飞得高.”

所以,也许是心理作用,接下来,无论什么时候,我的风筝都稳占着第一跑道.不,不只是风筝,在任何方面,我永远比弟弟好.

我每周要上四个补习班,忙得不可开交,余下时间也被作业所占领,天天闷在书房中流汗,每一个脑细胞中都装满了长篇大论.

而弟弟呢? 却悠悠闲闲, 住在单纯的幻想之中.

所以,我的成绩很好.母亲每每谈起我,就像在观赏一只飞翔的雄鹰:“这孩子,有出息! ”每每说起我,她就会指着弟弟软塌塌的鼻头,训道:“你还不努力,你姐都比你飞得高! ”

这时,我就会很得意.

要上中学的我, 接触了漫画.它实在太有趣了.可每当我一接触漫画,耳边就会想起母亲的声音:“看这些干什么,多看些名著! ”心中便失落下来,空空的.

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和弟弟放风筝的时间,我拍掉上面的灰尘,准备大展身手.

果不其然,我的风筝,还是飞得比他高.当我再次用骄傲的神情对向他时, 他却说:“你的风筝呢? 没看见啊! ”

我一惊,仰头一望,我的风筝确实不见了,只剩下一根无限向上延长的线.

我仅能看见的,是灰色的云朵.

现在我才意识到,心中为什么空落落的.

是,我飞得比他高,但飞得高真的好吗? 风筝之下,是重重迷雾.

底下五彩的世界,我已看不见,那,它们都去哪儿了?

【点评】

妙笔生花,百种滋味.小时候,“我”的风筝放得总是比弟弟高,因此也赢得了家人的夸赞.但是后来却发现,高处不胜寒,越长大越容易迷失.文中的风筝, 有无尽的象征意义, 显得格外耐人寻味.全文行文顺畅,细节到位,一种淡淡的忧伤之感笼上心头.

无用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寄宿学校汤米

有一个人,他处处都精明强干,是出了名的强人.这个人计划性很强,把生活中一切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更重要的一点,他以极度理性的标准即“有用或无用”来评判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并由此确定自己是否应该做这件事.因此他成为一个精明的强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是个典型的工作狂.从小贫寒的家境没少给他带来烦恼.因此他在中学时就发誓自己要好好读书,将来挣大钱.参加工作后,他的工作热情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他似乎看到一大笔财富在远方向他招手,那份炽热的渴望让他无法停下脚步.但事实上,他对工作所抱有的与其说是热情,不如说是“冷情”.因为这是一份近乎偏执和冷漠的痴狂———他除了工作外, 基本没有关心过任何“无用”的事情.

有一次,城里举行一场艺术品展览会,所展出的作品都是废弃的垃圾制成的.他的同事热情地邀请他去看.他表面上笑着以工作忙为由推却这件事,心里却对展览会嗤之以鼻:这些人真无聊,垃圾本来是没用的东西, 而这些人竟把这些垃圾堆成一个更大的废品.不要说展览品本身没什么用了,去看展览会本身就是件无用的事,还要白付20元的门票费,不如再加班半天! 长期的“批判性思维”让他很快做出这样的判断.于是,很快他又心安理得地去工作了……

几年后,如他所愿,他攀上了较高的职位,获得了可观的财富.现在,他不仅有更多的薪酬,还获得了更多的闲暇时光.可是,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他的头上再也没有可供攀登的目标了,就连工作的“冷情”也减了.

那一天,他在家里,第一次感觉自己心里竟然像被架空了一样.他焦躁地踱来踱去,转到书架面前,里面清一色的都是各类的赚钱手册、职场必胜技巧等等.没有通俗小说,没有散文集,也没有诗集.过去他认为这些书都是没用的,只有赚钱才是“王道”.现在,他的想法竟有些动摇了,不由得皱起眉头,哀怨地叹了口气.

他决意下楼走走.楼下的公园里格外清凉,蝉鸣声、蛙声、鱼儿戏水声编织成一首交响曲.皎洁的玉盘给公园里的一切披上银色的轻纱.在朦胧的月光下, 他隐隐地看到几个孩子兴奋地追逐打闹,天真的笑声撩动了他的心弦.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他的心头, 他想象的白帆沿着岁月的河流而上, 驶进了他回忆里一个个温暖的港湾……他看到了童年时的他,也和他们一样做着那些“无用”的事,多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啊!可是现在呢?他拥有了财富,却失去了快乐,“有用或无用”的标准成为他心上的枷锁.但失去只是暂时的,他未来很长的一段路,还有机会改变.

于是他开始关注生活中那些“无用”的事情,开始观看各种体育比赛, 书柜中的书也丰富多彩起来,各种活动现场也常出现他的身影.他改变了许多,收获了大笔快乐,蓦然明白:我以前认为的“无用”的东西,其实很有用啊! 其实,这也是它们的魅力所在.以“是否有用”来评判万事,真的很可笑哩.

【点评】

笔法纯熟流畅,故事耐人深思.文章对人物心理的把握尤其精准,一个儿时家境不好的人,工作时眼中只看到物质,但等他坐拥富贵之后,内心却产生了空虚之感, 渐渐发觉自己多年来竟全然忽视了内心的安宁.作者以极度凝练细腻的笔触,自然勾勒出主人公心中的一些列变化.收尾部分,他走下楼时的环境描写和内心紧紧结合, 透露出百种滋味.

选择

浙江省乐清市公立寄宿学校九(16)班张济

她孤独地躺在床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眼里闪烁着迷茫.

竹林深处的这间小屋被层层阴影覆盖.阳光无法穿透竹林的间隙,被阻挡在好远的地方.唯一能进入小屋的是一条弯曲幽长的石路.

她正在作出她一生的决定.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拿起那封信.她犹豫,还是再读了一遍信.信是他写的,他说希望她回到他身边,否则……她知道这是他下的最后通牒,她舍弃不了他,他是她曾经的唯一.

可是她一样舍弃不了山里的孩子们.她看见照片的那一刻起,她就放不下他们了.几年前,她从名牌大学毕业,家里人都很高兴,希望她找一份好工作,与男友早日结婚,美满地过一生.

但是一张照片却改变了她的选择.当她正准备沿着父母规划好的方向走时, 她看到了一张招聘老师的启事.打动她的,是附上的一张照片:一个孩子, 衣衫褴褛, 但是他的眼中却透出一种澄澈,是对知识的渴望.就这样,她选择了支教.

知道这事后,她的亲人都不能理解,她没少与他们吵架.最后,她背起背包,一个人走进了山村.算一算,来到这里应该有五个年头了吧! 她闭上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他的信已经送了五年,全部都是要求她回去和他好好生活.也许,是该放下这里的一切了.她默默地想着.

山村不比城市,生活异常艰苦.山村里没通电也没通水,黑夜里只能靠星光走路,水要去五里外的山脚提.她一年拿不了几个钱,还得倒贴给孩子们印书.环境太差,要不是孩子们的眼神,她早就离开了.可是,已经五年了,孩子们也可以自己识字读书了,自己也应该能离开了吧! 她起身,准备收拾东西,车票早就在他送来的信中带来了.

突然,一道阳光射入了小屋,她听见了孩子们的声音,她捏着车票,走了出去.

“老师,我们给您送阳光来了! ”说话的是她的学生,手中拿着一面镜子.她猛然感觉到了什么,沿着小路往前走.每隔一段就有一名学生,他们拿着各式各样的镜子,把阳光送到她的小屋.

沐浴在阳光中,她终于作出了选择.她撕碎了车票,往天空一扔,说:“孩子们,上课了! ”

【点评】

故事短小精悍, 在短短的篇幅内既交代了五年跨度的故事, 又完成了主人公内心的巨大心理转折,颇见功力.作者开篇巧妙运用环境,密密的竹影正烘托着女教师此刻的心情, 阴郁压抑.并且,开篇的环境又和收尾孩子为老师“送阳光”形成了照应,颇具匠心.

【童话展示】

破茧

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黄华实验学校朱撒拉

在一个晴朗的夜晚,天空上,一轮明月挂在那里,是多么的美丽,散发着银光.刚刚下过细雨的小草上,还有几颗顽皮的露珠在上面蹦跳着……

在这么美丽的夜晚, 虫族决定在河边的草坪上开展一年一度的舞王会.

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名叫罗晓悠,它也想参加舞王会.于是,早早地吃完晚饭,准备好后,就向舞王会的地点出发了.在路上它遇见了一只全身都是斑点的七星瓢虫,名叫倪奕.罗晓悠很有礼貌地说:“晚上好啊! 倪奕,你是要去参加舞王会吗? 我觉得你这个身材再加上漂亮斑点一定能得第一名.”“那当然了! ”倪奕骄傲地说:“怎么,难不成你也去参加? ”罗晓悠吞吞吐吐地说:“我……我先去看一下再说……”“我看你还是不要参加了, 仅仅是你丑陋的身躯就可以看出你跳舞的姿态优不优美了……”说着倪奕展开翅膀飞走了.罗晓悠却一声不吭地爬在宁静的小路上,越爬越远……

终于到了舞王会的地点, 罗晓悠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

随着主持人宣布舞王会开始后, 美妙的音乐响了起来.第一个上台的是一只蚕,它在台上转起了一个又一个圈.虽然动作不是那么的优美,但是它穿着一条银白色的拉丁裙, 在灯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突然音乐停止,那只蚕马上收起动作,摆出最后的一个造型,然后站了起来,微笑着向大家鞠了个躬,向台下走去.台下掌声雷动,打分员们也纷纷竖起大拇指,议论着.

音乐再次响起.第二个上台的是那只有斑点的七星瓢虫———倪奕, 在台上毫不害羞地跳起了大腿舞.音乐停后,台下又是一片掌声.

接着第三位、第四位、第五位……都表演了优美的舞蹈.该轮到罗晓悠了,它害怕地走上舞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时候好像全世界都停止了三秒,观众反应过来,都叫喊着让它.一开始是一个在叫,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最后是全部的观众都在叫.

罗晓悠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它哭着跑回了家,伤心了很久.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罗晓悠渐渐地把这事忘了.

有一天, 罗晓悠爬到一棵树上往自己身上吐丝,像棉球一样把自己裹起来.光阴流逝,罗晓悠想要出去, 它艰难地用自己的脚在丝上弄出了一个小洞.它想把这个洞弄大一点,但是由于里面的空间太小了,根本无法转过来.但是,它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在上面打了更多的洞.

打到差不多可以出去之后, 罗晓悠向着脚下的几个洞使劲地踩了踩.踩了一次没变化,第二次踩中间裂开了一条缝.它继续踩,终于一个大洞被罗晓悠给踩了出来.当它破茧而出时,它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能飞了.

它很高兴,飞呀飞,飞到小河边,停在荷花上.透过河水, 它看见自己的身后长出了一对漂亮的翅膀,就更欢喜了……

好不容易,它等到了第二年的舞王会,早早地飞到了那里.轮到它了,它慢慢地走向舞台,在优美地音乐中跳出了一段精彩的舞蹈……

“这次的舞王就是第十四位参赛者,有请它上台讲话.”“啪! 啪! ”台下掌声四起.罗晓悠害羞地走到了舞台中间, 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我就是当年被赶出舞王会的罗晓悠.”“啊? ”台下的观众和打分员都大吃一惊.

“我这次回来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丑陋与美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人生要有一颗奋斗的心,再难看的虫子也一定会变成美丽的蝴蝶, 飞翔在蓝天中! ”

“*啪! ”掌声更加热烈了……

【点评】

匠心独运,妙笔生花,既洋溢着浪漫的童话色彩,又充满了振奋人心的精神力量.一只丑陋的毛毛虫,在舞会中被驱逐,于是它坚持努力,终于化为蝴蝶,翩然起舞,赢得了所有人的青睐.文章构思精巧, 娓娓道来, 化蝶的故事可谓感人至深.

别总要考第一

万广磊

一个女孩给远方的爸爸拨电话:“爸爸, 我这次月考得了班级的第六名! ”

小雨中, 爸爸沾满泥灰的手拿着旧手机, 开心了:“不错了,祝贺你,我不在家,你还考这么好! ”

爸爸说:“听了你的话,我心里很高兴.”

孩子以为爸爸有更高的要求,不敢说话了.

“我不要你考第一名,谁保证总会考第一?总是不掉队?你和妈妈什么时候要我一年必须挣几万元钱的? ”爸爸问道.

“没有, 只要你平安就好了.”孩子的眼睛立即有点儿模糊了,有些抽泣.

“对啊.”爸爸笑了,“不要流泪了.考多少分不要紧,只要你尽力了,哪怕考不好,爸爸也高兴! ”

一个月后, 孩子又打来电话,喊上了:“爸爸,我这次考了全班第一了! ”

爸爸很平静:“丫头,有没有太用功了,有没有长身体啊? ”

“没有啊,我连感冒都没有得过.”女儿很自豪.

爸爸说:“我回家过年给你买城里的孩子都有的Mp3 奖励你,要不要? ”

“爸爸,我不要Mp3.”孩子立即拒绝了,“我没有兴趣听,有时间我要帮妈妈做家务.”

爸爸又严肃地说:“这次考了第一名,下次放松一点儿,以后不要考第一,压力太大了.”孩子说:“我知道了,以后不会考第一了.”

去年九月, 孩子在做瓦匠的爸爸的陪同下, 跨进了上海的一所国家重点大学的校门.

这个爸爸做瓦匠前曾经有恐高症, 他知道, 脚手架搭得低,心里就特别踏实.教育,其实很简单,低些,再低些,是为了走得踏实.

飞蛾

浙江省乐清市乐成公立寄宿学校罗马

我的家在一棵老桑树上.

不必担心食物的问题, 这里多的是鲜美的桑叶,足够撑到我吐丝了.

一缕缕丝从我口中吐出, 渐渐地成了一个茧状,我躺了进去.嗯,挺暖和的,应该能熬过这个冬天.

茧子里,我想起了过往的种种:母亲在产下我们一群兄弟姐妹后,便不知所踪了.我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像豪猪一样聚在一起取暖.奇迹般的,我们熬过了那个冬天,迎接了春天的到来.兄弟姐妹们各自寻生,我迈动着短小的足,爬上一棵老桑树.我渴求着温暖,渴求着给我带来温暖的一切.于是我的梦想就在那个时候定下来: 不断寻找温暖.

这些日子以来,不知有多少鸟儿想拿我果腹,却被我巧妙地一次次躲过了, 每一天我都生活在心惊胆颤中.不过,我马上就要成为会飞的飞蛾,不必害怕它们.带着满足的笑意,我进入梦乡,等待着醒来的那一天.

一缕阳光从茧上破开的细缝里钻了进来.我费了好大的劲,终于从茧中脱出身来.扇动了几下翅膀,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切, 在夜空中盘旋着.

突然,我感到了寒冷,并且那寒冷还一点一点侵蚀着我的身体.没有什么时刻让我比现在更渴求温暖.

我孤独地在空中飞翔, 头上一轮烈日洒下光辉.我疯了似地向太阳飞去,仿佛狂热的天主教徒对神一样.可飞得越高,也就感觉越寒冷.高处不胜寒.我终于放弃了,吝啬的阳光,你就不肯洒下一丝温暖给我吗? 躺在地上的我绝望地哭喊.

夜的幕布缓缓拉下,又增添了几分凉意.我摇摇晃晃地在低空飞着,迫切地寻找着温暖.

忽然, 我的眼睛感受到了光明, 那是一个火堆.我的身躯被火光映得有些发红.我痴痴地盯着火光,飞上前去.

一阵剧痛让我急忙退了出来, 触角已经有点焦了.但刚才我切切实实地感到了温暖.

我又一次冲进了火.

好温暖.

也许,一开始我就注定要这样灭亡,踏上这条不归路,但我还是走了上去.

灰飞烟灭,在所不惜.因为我热爱温暖,所以,即使粉身碎骨,也义无反顾.

【点评】

本文采用生动流畅的语言将飞蛾从出生到死亡短暂的一生写得十分曲折动人, 在寒风中的瑟瑟发抖的出生经历奠定了飞蛾追求光明的决心与行动.作者用第一人称娓娓道来,将热爱温暖、光明的飞蛾形象写得十分感人.

【微小说展示】

千纸鹤

浙江省乐清市白象中学杨鸿泽

小女孩非常喜欢折千纸鹤, 每天都要折一只,想象着它们能活起来.

一次在搬家的过程中, 小女孩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些千纸鹤了,便整天哭丧着脸,而大人们却一筹莫展.

小女孩的妈妈带着小女孩来到窗前,问她:想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吗?

小女孩点点头.妈妈让她抬头看看窗外.

小女孩会心地笑了,她看见夕阳下,一群白鹤在地平线掠过.

【点评】

语言精简,意趣十足,堪称微小说中的佳作.小女孩心爱的千纸鹤不见了, 伤心流泪,最后妈妈告诉她那些纸鹤都变成了夕阳下的白鹤.故事充满了童真的色彩,读后令人心中感动.

我也是醉了

浙江省乐清中学杨一欣

二十年前, 他自称方圆百村的酒王,千杯不醉.每逢宴席,看身旁的人一个个被灌倒,仍可昂首挺胸道:“我没醉呢.”二十年后,他参加女儿的婚礼,红席铺地,红烛燃尘,于庆贺声中他看着女儿同另一个男人携手远去.旁人劝酒,他连连摆手,眼角淌下一滴蜡油般的泪水:“我也是醉了.”

【点评】

这篇微小说抓住一句网络用语, 进行了精巧的构思.千杯不醉的主人公,在女儿嫁人的伤心之际却说了一句“我也是醉了”,十分耐人寻味.

【诗歌展示】

远方

浙江省乐清中学陈萱

原以为远方是未来

而远方不像未来

由因预知果

原以为远方是四月樱花的美

而远方不像樱花

即便已风雨兼程地过去

也能将记忆长留于心

原以为远方即我心

而远方不像内心

执念会有海枯石烂的一天

而远方没有沧海桑田

总有一日

到达了原以为漫漫的远方

却又不得已

背上行囊寻找下一个期待

终其一生

我们要与寥廓告别

靠近想要的或不想要的

远方

是为了等待和追寻

而从不是到达

【点评】

诗歌表达的是人们对远方的探寻,然而寻来寻去,却最终发现:其实远方仅仅只是一种“等待和追寻”的状态,永远无止境.全诗结构精巧,耐人寻味.

日子

浙江省乐清市白象中学林蓓蕾

它从哪里溜走,

神不知鬼不觉.

我发现了———

它从滴答滴答的雨露中,

从缓缓而坠的枯叶中,

从马不停蹄的秒钟中,

我呼唤、挽留它,

而它却没有一丝留恋.

忽地我发现了———

它变幻多端,

小时候,

它温暖如梦,

伴我在摇篮里;

上学时,

它风风火火,

伴我于三点一线;

工作时,

它味同嚼蜡,

伴我辗转于生计.

它是如此———

是一寸金,

是一段光阴,

是百味的日子.

【点评】

这首诗以时间为话题,选取了诸多耐人寻味的意象,表现出了时间与人生的关系.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复杂的滋味,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思索.

礼物

苏省南京市旭东中学2013级(10)班李纳米

(一)

“哎,你知道吗? 咱们班许老师要过生日了……”

“是吗?那咱们班不得送许老师生日礼物嘛! ”

“对啊……关键是送是什么啊! 你还不知道吧,咱们班班委……啊! 班长! ”

两位同学边走边聊, 其中一位同学讲到关键处,突然压低了声音,四下环顾,看见了我一直跟在后面,吓了一跳.

“怎么不说啦? 让我听听呗! 咱们班班委怎么了? ”我饶有兴趣地准备听下文.

那位同学小声地说:“那我可说了, 你可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

见我点点头, 她又说:“我上节课听见副班长和生活委员说, 她们打算用班费给许老师买一只300多元的大熊,在网上买.然后叫每个同学交10块钱,能收400 多元,然后就说……这样她们就可以……”

我不敢相信地睁大了眼睛,怎么能这样呢!

“你确定没有听错? ”

“绝对没有! 班长,咱们班就靠你了.我先走了,别说是我说的啊! ”

同学跑远了,留下我若有所思地站在原地.

(二)

副班长曲青站在讲台上:“来来来, 我们班委讨论一件事情! ”

之后,两个班长、学习委员和生活委员走出教室, 只有我慢吞吞地拖着沉重的步伐落在后面.

怎么办? 如果这件事情真的交给副班长和生活委员去办的话,班费不就被贪污了吗? 可是,如果我直接当着众多班委的面前戳穿她的阴谋,她肯定不会乖乖承认, 又会让别的班委觉得我不信任同学.看来,这件事不能直接和副班长对抗,只有当作不知情,她在明处,我就在暗处与她抗衡.

曲青笑意盈盈地看着我们, 装作很随意地对我说:“班长,你看许老师快过生日了……”

“嗯,我们得给老师送个礼物啊! ”我顺着她的话往下说,看她能说出什么.

只见曲青的笑意更浓了, 她看了一眼生活委员.生活委员马上会意地说:“要不然我们给许老师送一个大的绒毛熊吧! 1.8 米高的,许老师这么年轻,这可是所有年轻的女孩子都想得到的呢! ”

我的心里一沉,曲青点点头附和道:“是的,我也觉得大的绒毛熊挺好的,许老师肯定很开心.”

一切似乎是顺水推舟的事情, 其实如果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曲青的阴谋完全可以得逞.毕竟我们班绝大多数同学还不知道她们的计划.

曲青期待的眼睛看着我, 眼下还没有人有异议,如果我这个班长再点点头,这件事就会这么办了.曲青一定会接着主动和生活委员承担下来买大熊的任务.

那个同学所说的话响在我的耳畔:“班长,咱们班就靠你了.”

我知道,副班长很优秀,却恃才放旷,在班上一直趾高气昂.偏偏她又很小肚鸡肠,喜欢斤斤计较报复,很少有同学敢跟她对着干.就算有同学想要提反对意见,也要注意措辞.这次已经很明显,副班长想买大熊, 而且这件事情表面上也看不出来什么不妥之处.按道理讲, 不会再有什么差错了.

这时,我注意到,学习委员似乎欲言又止.

(三)

“胡书雅,你是不是有话想说? ”我鼓励她,给更多的同学有想说话的机会, 维护班级的相对平衡,这也是许老师让我做班长的原因.

曲青眼中的惊讶一闪而过, 她恶狠狠地瞪了胡书雅一眼.

胡书雅快速地瞥了一眼曲青,又立刻低下头,小声地说:“我觉得买个熊不好.许老师这次过完生日,就28岁了.也许这个熊对于许老师来说,幼稚了些……”

曲青翻了白眼,抢先打断了她:“幼稚? 你说谁幼稚? 你多成熟似的,别忘了咱们年纪可都差不多大.别以为你读的书多,就可以总是摆出一副深沉的样子来教训我们.”

胡书雅立刻低下了头, 仿佛刚才所说的话已经耗尽了她全部的勇气.

“胡书雅,我觉得你的建议很好,那你觉得送什么礼物好呢? ”

胡书雅慢慢地抬起头, 再次鼓起勇气说:“我觉得可以给许老师买一个蛋糕……”

“切,蛋糕? 太俗了吧! ”生活委员又不满意.

我及时帮了胡书雅:“我觉得不俗啊, 我们可以在蛋糕上面写上祝福许老师的话,多好啊! ”顿了顿,我问同学们:“大家还有别的意见吗? 没有的话就这么定了.”

曲青和生活委员黑着一张脸,也不好再反驳.

“同学们,经过我们班委商量决定,打算在许老师生日那天,为许老师送一个大蛋糕.我们的班费已经不够了, 希望每个同学能再交10 元班费.

班费交给学习委员胡书雅.”我站在讲台上宣布了这个结果.

“好啊! ”同学们都觉得这个提议很好.

“如果同学们还有其他的更好的建议,也可以在课间再和我交流.”

第二天, 胡书雅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对我说:“班长,不好了,有一些同学不交10 元班费,说是给许老师买蛋糕不是她们的主意, 她们不同意买蛋糕.”

(四)

什么?!

我赶紧问清楚了具体是哪些同学在捣乱,原来曲青这些同学.她们并没有放弃,想要通过煽动同学不交班费,来迫使蛋糕的方案“流产”.

我找到曲青, 问她:“曲青, 你为什么不交班费? ”

曲青一字一顿地说:“蛋糕是胡书雅提出来的,也是你同意的,从始至终我都没说一句话,我可没说同意.咱俩可以比比看,我收大熊的钱,你收蛋糕的钱,看谁比得过谁! ”

说完,曲青就走了.

这下可难办了.我又不能真的和曲青对撕———各收各个的吧……但是意见又不统一,蛋糕不能不买,而蛋糕和大熊都买的话,花费又有点高.

我左思右想,解铃还需系铃人,我又找到了曲青.

还没等我开口,曲青就冷笑着看着我:“哎呦,我跟你说过,不要再找我了,我们没什么好说的.”

“曲青! 我不是要和你比赛,也不是要和你竞争,我们是合作的伙伴,我们是朋友.”我争辩道.

“朋友? ”曲青哼了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听信了同学说我要贪污班费, 所以怕我拿到班费贪污,故意否定我的提议! ”

这大大超出了我的意料, 我不知道曲青居然知道我知道的这个消息.

“你这么不信任我,还好意思站在我面前口口声声说我们是朋友! 楚阳, 你别在这假惺惺地演出,把别人都当做傻子! ”

我没有想到这部剧会演得这么激烈, 眼前朝夕相处的同学会变得如此陌生.

(五)

“曲青! 对不起! ”我决定要把事情都说清楚,不要在互相打哑谜,彼此猜忌.如果没有信任,还怎么合作呢?

曲青泪眼婆娑,让我这个班长更加内疚.

“班长,你知道吗? 送蛋糕,大家一分,吃掉了就没有了;而送毛绒熊,是永恒的纪念! 我和生活委讨论买毛绒熊, 没有任何私心的.最近这段时间,我们己经在网上比较了好多家网店,可以买到物美价廉的熊.如果你还不相信我们,我们可以留下收据作证明,买毛绒熊剩下来的钱留作班费.当然,买蛋糕,大家分吃蛋糕,分享许老师的生日快乐,也行.但这也应该由生活委负责吧? 你怎么可以把这件事交给学习委员呢! ”曲青满腹委屈.

这一瞬间,世界很安静,也许身边的土地上有一棵小草,悄悄地顶开了身上的土块,睁开眼睛看了一眼这个世界.而我的眼前,因为曲青的一番敞开心扉的话语,而变得分外明亮.

既然窗户已经打开,何不一起敞开胸怀,拥抱阳光呢? 我对曲青说:

“曲青,我承认,原来我确实是怀疑你们,我不信任你们.现在,我郑重地向你们道歉.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们! 原谅我,好吗? ”

我考虑了一下,又对曲青说道:“你说得对,买蛋糕的事情应该由你和生活委具体负责, 买蛋糕的钱要交给生活委.我一会儿和学习委员说一下,让她把收到的班费转交给生活委, 然后就通知同学们把剩余的班费交给生活委! ”

曲青的眼睛闪闪烁烁, 她点点头.我们两个人,在灿烂的阳光下,相视一笑.啊,礼物穿过了坚硬的冰块,终于到达了.

草央

黄央

他,诺曼伍德,美国人,著名的*家.当时在美国有很多知名的*家纷纷花巨资收购一些珍贵的绘画作品, 从而大大抬升了某些作品的市场.而诺曼伍德却不这么盲目地投资.他想,为什么不收集一些劣质的画呢? 如果把那些知名画家的" 失败作品" 和那些无名画家的作品以低价位收购,或许有利可图.于是他做起了收购劣质绘画的生意, 用5美元或者10 美元就可以买一幅作品.许多画家听说以后,纷纷把自己曾经的" 失败作品"卖给他或者送给他.没过多久,他便*了200 余幅劣质绘画作品.几年以后,他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广告, 声称要举办首届" 劣画大赛", 目的是让更多的喜欢绘画的年轻人从这些名家的手迹中学到东西, 从而发现好画与劣画的真正价值.

几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个画展举办得很成功.诺曼伍德一下子声名鹊起, 而他所展出的作品也为人们所津津乐道.观众争先恐后地观看,有的甚至不远千里从美国各地奔赴画展来观看诺曼伍德的展出.诺曼伍德从展览中提升了自己的名望, 而且还赚到了一大笔收入.

诺曼伍德的成功在于他的独树一帜, 在于他采用了一种逆向思维, 在所有的人都在搜集贵重名画的时候, 他却搜集了在别人眼里俨如废品的劣画.这种逆向行为让他获得了空前的成功.

绿太阳红太阳

湖北贾若文

画一个圆, 然后再在周围画上许多射线,这就是太阳,旭旭是学画的.

旭旭每个周末都要到离家很远的老师家去学画.两年来,每周都是如此.

爸爸骑一辆自行车把旭旭放在后座上, 旭旭的脸就靠在爸爸的后背上,他觉得很温暖.他最幸福的时光, 往往就在爸爸每个周末载他到老师家去的那条小路上.记得有一年冬天,天气冷得厉害,爸爸依旧把旭旭放在车后载着旭旭到老师家去.一路上,旭旭冷得发抖,拼命地叫嚷着喊冷,可爸爸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旭旭很奇怪爸爸为什么没有责怪他, 也没有安慰他, 而是一句话也不说.

旭旭一直都想问爸爸这个问题, 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旭旭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明天爸爸就要带着小保姆, 也就是现在的未婚妻离开这个家了.旭旭很难过,一个劲地在纸上画太阳,绿太阳,因为妈妈说太阳是绿色的.虽然小云阿姨也就是他的“后妈”说太阳是红色的,但是旭旭讨厌小云阿姨.他认为妈妈说的才是对的.画着画着,抬头看日历,发现今天是星期六,也就是旭旭学画的日子,看来今天是去不了了,旭旭闷闷地想.

不知不觉爸爸走到旭旭身边,对他说:“旭,今天是你学画的日子吧,爸爸送你去吧! ”旭旭心里想:“哼,难道他想给我最后一次的感情施舍吗? 我才不稀罕呢.”但是旭旭又是多么渴望和爸爸再走一次那条小路啊.“施舍就施舍吧,我接受了.”旭旭心里想着也就随爸爸出了门.

路上,阳光照着两个人,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影子,仿佛两个不认识的灵魂.爸开口问道:“你恨爸爸吗? ”

“……”一阵沉默.

“我知道你恨我,但是……你还记得吗,去年冬天我送你去学画的路上,你闹得厉害,可我一句话也没说.你知道为什么吗? ”爸爸问,旭旭猛地一抬头,他当然想知道.

“我当时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你冷,但爸爸也冷.我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我不开心的时候向谁说呢? 你妈妈,她不会听,她只关心她的,她的穿着……而我, 和她根本无法沟通……我现在已经找到了能够和我分担一切的人,我知道,爸爸这么做对不起你,可是……”

第二天早上起来,爸爸已经走了,旭旭看着窗外刚刚升起的太阳, 仿佛明白了什么.他走到桌前,把红笔拿了过来,慢慢地把绿太阳改成了红太阳.红太阳,真好看,就像旭旭脸上的笑容.

【评析】

作者很注意铺垫与照应, 在描写上多方面渲染,如一个“冷”字从头至尾牵系着读者的心,到结尾读者才能恍然大悟, 感情的冷落与身体的冷落相互映射,环环相扣,自成章法.语言精练通达,足见构思之巧和表达之强.

【名家力作】

我的母亲

莫言

我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5 岁的时候,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艰难的岁月.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 用一根洗衣用的紫红色的棒槌, 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地紧缩.

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我用耳朵、鼻子、眼睛、身体来把握生活,来感受事物.储存在我脑海里的记忆,都是这样的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有形状的立体记忆, 活生生的综合性形象.这种感受生活和记忆事物的方式, 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小说的面貌和特质.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以忘却的是, 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当时,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中, 劳作最辛苦的是母亲,饥饿最严重的也是母亲.她一边捶打野菜一边哭泣才符合常理,但她不是哭泣而是歌唱,这一细节,直到今天,我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它所包含的意义.

我母亲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 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 我在母亲生前,一直想跟她谈谈这个问题,但每次我都感到没有资格向母亲提问.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 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时候我们家正是最艰难的时刻,父亲被人诬陷,家里存粮无多,母亲旧病复发,无钱医治.我总是担心母亲走上自寻短见的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时,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时,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一次下工回来已是傍晚,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急忙跑到牛栏、磨房、厕所里去寻找,都没有母亲的踪影.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不由地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母亲对我的哭泣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含糊其词,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母亲的话虽然腔调不高, 但使我陡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对于未来的希望.多少年后,当我回忆起母亲这句话时,心中更是充满了感动,这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忧心忡忡的儿子做出的庄严承诺.活下去,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活下去! 现在,尽管母亲已经被阎王爷叫去了, 但母亲这句话里所包含着的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 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我曾经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太便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 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 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

老太太的话让我感到惊心动魄,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使我感到了一种不可消灭的精神力量, 这种即使吃着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 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保证.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

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 我看到了许多因为饥饿而丧失了人格尊严的情景, 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一群孩子围着村里的粮食保管员学狗叫.保管员说,谁学得最像,豆饼就赏赐给谁.我也是那些学狗叫的孩子中的一个.大家都学得很像.保管员便把那块豆饼远远地掷了出去, 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这情景被我父亲看到眼里.回家后, 父亲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也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都是一样的,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他们的话,当时并不能说服我,因为我知道山珍海味和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并不一样! 但我也感到了他们的话里有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也是人的风度.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我的母亲教育我,人要忍受苦难,不屈不挠地活下去; 我的父亲和爷爷又教育我人要有尊严地活着.他们的教育, 尽管我当时并不能很好地理解, 但也使我获得了一种面临重大事件时做出判断的价值标准.

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使我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使我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许多年后,当我拿起笔来写作的时候,这些体验,就成了我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 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 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

卖石头的少年

席慕蓉

来这里之前,就有朋友曾告过我们,加德满都的乞丐和小贩都很会缠人.比起印度的虽然逊色,但对我们这些从台湾去的观光客来说, 已经很够我们吃不消的了.

他们一点也没说错,阵势果然惊人.不管到哪一个风景区,乞丐和小贩都是一涌而上,要从他们之中脱身实在不容易.眼前美丽的风景根本没有办法看,开始的时候还可以边站边走,到最后受不了的时候真的只有拔足狂奔的份儿了.所以每一次出去,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返.除了有几个比较遥远的郊区是例外,差不多的观光区都是这样,让人心里觉得很闷、很不舒服.

其实,尼泊尔除了因为山区交通不便以外,一般民众的生活并不十分困苦.我们在街上可以看到各种各样阶层的人, 他们并不注意我们这些观光客,自在而安适地走过我们身旁.他们其实是在一个自给自足的国家里, 所缺的也不过是些机械文明的产品, 和因这些缺少而引起的一种向往和欲求罢了.假如我们不去,他们恐怕连这种欲求也不会有的吧.

假如我并没有机会能自由地在他们的街头闲逛, 假如我只是一个只在某些特定的风景区里浏览了一下就走了的观光客,那么,尼泊尔和尼泊尔人给我的印象可真是很糟糕的了.

那个少年就是在那种时刻里出现的,所以,一开始时,我根本不要理他.那天早上,是星期二,是印度教的圣日,在山上有一个祭典,用活羊、活牛来做“牺牲”,在祭典中献给神神龛.我们一早就坐车上山, 为了要观看一种在别的宗教中已渐渐消失的祭典.

从停车的地方到祭祀的庙宇有一长段路,一下车,小贩就围上来了.这已经是到加德满都的第二天了,同样的经验已发生过很多次,所以,同行的导游和朋友都互相告诫:

“千万别停下来买东西,赶快走.”

在我埋头疾走的时候, 那个少年一直跟在我身旁,手里拿着两块红色的小圆石头要卖给我,一路上,从四十卢比(Rupee,一卢比相当于新台币三元)已经降到二十卢比一个了.他个子不大,瘦瘦长长的, 一脸羞怯的笑容, 声音也比旁人来得尖细,还带着点童音.

也许就是那童音触动了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抬头向他笑了一下,摇摇头说我现在不能买:?“也许等一下回来再跟你买吧.”

我是想这样把他打发走的,可是,他有点失望地对我说:

“不行啊,等一下我就要会上学了.”

是真的吗? 眼前的这个孩子竟然是个半工半读的可爱少年吗?

他大概看出我的惊讶与猜疑了, 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个小夹子,把里面的学生证拿给我看.他告诉我他上几年级,现在我已经忘了,但是我还记得他那种迫不及待想让我相信他的那种感觉.

“你今年几岁? ”

“十四岁.”

浅色的眸子,深棕色而瘦削的双颊,是阿里安种的血统, 脸上有一种很天真顽皮却又很知礼的表情,我开始喜欢起他来了.我想,他的老师一定也喜欢他的.

当然, 他手上的石头是以二十卢比的价钱卖给我了,我又帮他向同行的朋友们推销了一些,然后,很高兴地和他摇手说了再见.

在路上, 我看他还在人前人后地推销他的红石头,大概想在上学之前多赚一点吧.在一个下坡的斜梯之前,我还帮他照了几张相,他在我的速写本上很整齐地留下他的英文地址, 希望我把相片冲洗好了以后寄给他,我也很慎重地答应他了.

然后, 有些买了他的石头的朋友跑来向我抱怨了:“你叫我买他的,可真是上当了.人家别人才卖五个卢比一个哩.”

那时候,我心里还没什么不高兴,我只是觉得很好笑.本来就是嘛,在台湾本乡本上的,我也从来没还对过价,从来没能买到过真正的便宜东西,到了这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做观光客, 当然是应该上当的.抱歉的是把朋友们给连累了,而连累的原因是由于我对这个半工半读的少年的一种偏爱吧.

可是,等到参观完祭典回来,在原来的路上又遇到他时,我的感觉就不对了.已经快十点钟了,他还没去上学,还能面对着我笑? 我想,我那时候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怎么? 你还没去上学? ”

他大概也感觉到了,脸红了起来,讪讪地说:“我马上就去了.”

我也没理他, 自顾自地往前走了, 心里很悲伤, 这样小的孩子就为了生活开始讨好, 开始欺骗,实在也由不得他.我本来不应该对他生气的,可是, 我也找下到其他的对象来生气, 穷困的生活,文明的侵入,物质的诱惑,都只是一些抽象的零乱的对象,没办法把它们抓过来痛骂一阵,我因此也只好用冷酷的面孔来对待眼前的少年了.

走了几步以后,他忽然从后面跑过来,追着告诉我:

“我现在就去上学了,再见.”

我敷衍地回了他一声再见, 看着他慢慢地向山路上后退,心里想:何苦呢? 要等着我们这一车观光客走了以后再出来做生意, 恐拍要耽搁不少时间,损失不少金钱吧? 这小小少年,为了自尊,不得不躲藏起来,是我的错.我不该太相信他在前,而又太伤他在后,这件事,实实在在是我的错啊!上了车以后,心里还在想这件事.刚好有个朋友坐了过来,劈头第一句话就是:“上当了! 二十个卢比买块破石头.”

“是啊! 上当了啊.”

我嘴里应着她, 心里却还想着那个红着脸在后退的少年,此刻正躲在哪里呢? 该不是正在哪一处草丛里目送着我们的游览车慢慢地开走吧.我倒希望他再坏一点, 不要那样在意我这个笨观光客的脸色,一个只拿出二十个卢比的观光客,有什么资格来伤一个少年的心呢?

车子在山路上慢慢地开着,路旁草木葱茏,好一片仙境般的土地.也有些学生拿着书在前面走着去上学,车子过来的时候,他们嘻笑着闪开.原来也有这样幸福的年轻人,不为生活所愁困、所羞辱的年轻人.

“哎呀! 席慕蓉,快看! 那不就是你的小朋友吗? ”

全车的人都跳了起来,回过头去,从后车窗的大玻璃看出去,在四五个手上都拿着书的、高高大大的男孩子中间, 那一个相形之下显得特别瘦小的少年,兴奋地向我们挥着手的少年不就是他吗?

感谢李南华,是她眼尖,一下子就把他认出来了.他手上拿着几本书,因在我们车后奔跑着,一面咧开着嘴笑,一面拚命向我挥手,脸仍然是红红的.

我的脸一定也红了,手忙脚乱地,又想打开旁边的窗户,又想继续朝车后的他挥手,嘴里还一直嚷着:

“唉呀! 是他啊! 是他啊! ”

要感谢为不只是李南华, 我还要感谢那宽厚的命运,给我们安排了这样的一次相会,让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抱憾,让他能高高兴兴地去上学,让我能心满意足地离开,上天待我们真厚!

他们的学校就在路旁, 车上的朋友在车子经过时都看到了,唯独我没有看到.因为,我仍然恋恋不舍地望着那向我挥手、越来越小越模糊的身影,在心里小声地向我的少年朋友说再见.

那时候,我心里的快乐是说也说不完的了.

南方饺子馆

扬卡洛夫

“爸爸! 我……我……这东西……不是那个在河里的小虫子么! ” 我有点惊讶地说道.坐在对面的父亲淡定地跟我说:“别大惊小怪,这是虾米.”他说完这句话继续吃着面前的馄饨, 我赶紧用筷子夹起虾皮,端详了好久.话说那是我第一次进南方饺子馆,还在读小学,眼前这碗馄饨,是父亲给我点的,真他妈好吃.

家乡是一个几乎都是藏族居住的自治县,在这里,糌粑和牛肉是不败的王者.但对于儿时的我来说, 这两货简直就是黑白无常, 天天来找我索命.我们家是个很传统的藏族人家,自然也不离开糌粑和牛肉.母亲会做几道汉式家常菜,但味道一般.父亲是个另类,他很会做鱼,但是我们这,没有鱼,所以老爹虽身怀绝技,但无奈时运不济.于是我们家的食物就较为单调,尤其是每天清晨醒来,母亲都会为我弄个糌粑吃, 我看着眼前的那一团炒面,每每泪流满面……其实公平地说,这糌粑没那么难吃,但你要坚持十年如一日, 换Pasta 也能吃成老干拌.而我们藏族人民的另外一个主食,就是大名鼎鼎的西藏牦牛肉,这东西治失眠有奇效,因为太硬,我小时候经常嚼着嚼着就睡着了.或许是父亲也觉得这两样主食太高能, 趁着母亲去外地进修,他决定带我去体验一次汉族文化的厚重.

县上有很多川菜馆,味道都不太地道,而且菜品不多,但人气很高.由于四川人民历来是藏族人民的好朋友,对于跟糌粑和牦牛肉斗争的当地人来说,川菜像是夏日里的一缕清风,很受藏族同胞喜爱.而父亲那一次,并没有带我去吃人气旺的四川料理, 转而带我进了一家县上新开的馆子.那馆子虽然位置稍微有点偏僻,但店面很精神,那招牌青底白字,很是硬气.乍看之下,以为是中正纪念堂,细细一读:“南方饺子馆”? 不禁觉得浪费了这块招牌.

父亲带我进去坐下,那店客人不多,所以老板娘很快招呼上来, 父亲看了半天的菜单说:“两碗馄饨,一大一小.”我心里震了一下,心想馄饨是啥玩意,对于这种从没吃过的东西,我很是担忧,祈祷别是什么黑暗料理.猜测了十分钟后,老板娘端了上来,我一看:这他妈不是糊了的水饺嘛!咦?怎么还有紫菜? 在一阵疑问过后,我决定不想了,待我探探虚实.我尝了一口汤,还行,紫菜汤的味道,接着吃了一口馄饨, 意外的好吃! 一点都不像水饺! 皮薄馅大,入口即化,再配上汤,简直开化了我的心灵,这样的震撼我就只有两次(另外一次是吃到一个回民的绝世烤肉), 正当我沉浸在美味时,这碗里漂着的黄黄的小东西让我感到很纳闷……突然, 我想起来了,“我靠, 这不是河里的小虫子嘛! ”父亲看了看我,淡定地说道:“不要大惊小怪,这是虾米.”

我感到有点震惊,倒不是因为我没见过,只是从小时候, 我的外婆就按藏族风俗教育我不要吃那些奇奇怪怪的水产, 还说吃这些东西是大罪孽,会去不了极乐世界,所以我有点害怕.但回想起外婆有时也是信口开河, 比如说她坚称乌贼的八个触须都是个体生命,说如果你吃一个鱿鱼,相当于杀了八条生命等等,对于这些谬论,我听了无语凝噎,觉得外婆作为一个坚定的反科学老战士,也是蛮拼的.后来我觉得如果达尔文生活在藏区,绝对会被外婆绑到柱子上烧死.再说回馄饨,当时看了这个虾皮心里还是很忐忑的,毕竟是民族禁忌.不过看父亲这么淡定,我也就吃了,作为佐料,意外的有味道.这碗馄饨,实在太好吃,或许对于汉族同胞来说,这东西再平常不过,但对于饱受高能食物摧残的我,就像战场上救命的钢盔,我觉得如果我是个姑娘,肯定当场泪流成河,就像《食神》里那个欧巴桑评委一样.我忙拉住父亲说:“爸,我明天可不可以也来吃这个? ” 父亲点了点头.从此以后我就喜欢上了馄饨,成为了南方饺子馆的常客.

自那次去吃了馄饨,我爸就带我天天来吃,我也非常乐意,那老板娘每次都热情招呼.直到有一次,我和我爸踏进馆子,还没开口,老板娘就对后厨喊道:“两碗馄饨,一大一小,放虾皮.”我和我爸对视一眼,有一种莫名升级的自豪感.后来我俩也尝试过吃这家店的饺子,但是南方饺子馆的饺子,并不好吃.于是继续坚定地走回吃这馄饨的道路,我那时觉得这东西,我一辈子都吃不腻,至于为什么那么喜欢,我也说不清楚.

母亲进修回来后, 我和父亲就不是每日都能去了,母亲讨厌那家饭馆的味道,不过我和父亲一周还是会去两三次, 逐渐的, 成长期的我食量大增,直到后来,父亲发现我在吃他碗里的馄饨,忙跟后厨喊了声:“以后要两个大碗! ”这样才解决了这场粮食危机.再后来我升到了初中,父亲跟我都迷上了电脑, 周末去网吧打游戏就成了我俩的必备项目, 打完就跑到南方饺子馆吃两碗馄饨补充体力.再讨论一下当天的战术总结,而这时候,父亲每次都是一脸懊悔:“哎呀! 今天可真是失策,没想到你个小兔崽子竟然埋伏了那么多幻影坦克,失策失策.”我忙拿起饭碗:“父王息怒,来来来,一碗馄饨泯恩仇.”就这样的平淡的日子,日复一日,却不无聊.时间过得很快,我发现父亲的碗里经常会剩下很多馄饨, 问他是不是吃腻了, 父亲说没有,还是好吃,就是不太舒服,吃不下了,于是慢慢的,两个大碗又变成一大一小.

有天母亲突然过来跟我说:“搬到城市去住吧.”我很快就同意了.临走之前,父亲和我再去吃了一次南方饺子馆的馄饨, 他跟我说:“还没吃腻啊? ”我擦了擦嘴:“这东西永远吃不腻,我想爸爸你肯定吃腻了.” 父亲摇了摇头,说他现在只是身体不好,等到时身体好了就把这家店吃垮,最后他向我竖了个大拇指说:“I"will"be"back!”我回答说:“约翰康纳等着你.”

再回到家乡就是两年后, 把父亲的后事办好后就无所事事.我突然很想去南方饺子馆看看,却发现已经找不到那店了.后来才知道搬到其他地方了, 等我再找到那家店时, 已经远不如原来气派.进去的时候,老板娘差点没认出我,看了许久,才说了一声:“小不点都这么大了,哈哈哈,快,两碗馄饨,一大一小!”我忙摆了一下手:“一碗,小的就好.”老板娘呆了一会,说:“你坐,我给你做去.”店里还是没什么人,我一个人看着空荡荡的四周,感觉有点拘谨, 老板娘把馄饨端了上来:“慢吃哈.”我尝了一口汤,嗯,然后拿着筷子吃了起来,我才发现, 我和父亲原来要一个小时才能吃完的馄饨,其实五分钟就能吃完,唉,喝下最后一口汤,擦了擦嘴:“啊啊,吃腻啦! ”

北方有盛宴

吴惠子

直到十一岁,我才吃到这辈子第一个汉堡包.

其实也不难想象,我出生的南方小县城,面积小,人口少,县城小到每年春节扫墓,都能在公墓大门口不费吹灰之力地碰到好几个同班同学,所以十一岁能吃上汉堡,在我们班已经相当时髦.

这都归功于我妈,她年轻的时候卖烟,天南海北基本都去过.那几年分管东北三省,常驻北京办事处,卖烟卖得风生水起,因为见多识广,所以一直走在时尚前沿,逛赛特,烫卷毛,穿短裙,背LV.十一岁那年,我刚刚开始发育,挑肥拣瘦,有的衣服开始不爱穿.我妈明察秋毫,看出了我臭美的苗头.有一回她出差回来,突然觉得我很土,便二话不说买了两张, 让我跟她去北京见见大世面.

火车北上.我妈说,女孩子应该多出去走走,眼界宽,气质自然就好了.她问我到了北京最想干吗,我冥思苦想,憋了半天.

爬长城,吃汉堡.

我妈惊愕,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她哪知道,爬长城和吃汉堡, 已经是我对北京这座大都市所有想象力的极限,我妈也同样突破了自己的极限,意识到我比她想象中还要土一万倍.于是我们下了火车还没来得及放下行李,她就冲到麦当劳给我买了这辈子第一个汉堡.

我十一岁,汉堡是胡椒味的, 怀着忐忑激动的新鲜劲儿,像第一次加入少先队佩戴红领巾,我捧着软软的汉堡认真地咬了一口,又认真地咬了第二口.

崩溃.

又黑又黏的胡椒酱,滋味奇怪,难以下咽.我抬头看看我妈,再看看周围,大家明明都吃得比我香.由于担心我妈再次嫌我土,我勇敢地把汉堡吃完了,心情非常复杂.

可谁知道这种被全世界背叛的感觉, 竟接踵而至.

第一次喝到固体状的酸奶, 第一次吃到从水里捞出来的不仅不带汤还要蘸醋的饺子, 第一次发现这个世界上除了尖椒肉丝, 还有甜甜腻腻的京酱肉丝, 第一次端起撒了葱花和香菜的咸豆腐脑,第一次遇到放糖不放盐的西红柿炒鸡蛋.我狭隘的味觉突然就慌了,心里也慌了.

当我第一次涮北方的清汤火锅, 发现锅底居然没有猪蹄和土鸡的那一刻,我不屑一顾.心想,这清澈见底的一锅水,也能算火锅? 但是新鲜的羊肉放在铜锅里烫一烫,芝麻酱里蜻蜓一点水,味道还是绝了.

我妈带着我吃遍了北京,又一路北上,吃到沈阳、长春、哈尔滨.从中国人开的小馆子,吃到俄罗斯人开的西餐厅;口味跨区域跨民族,食材上天又入地.那个寒假,我的每顿饭都像盛宴,我鼓励自己在带着冰碴的生拌牛肉里振作, 也纵容自己在晶莹剔透的锅包肉里沉沦, 彻底明白了我妈为什么说我土.

我梳着两条麻花辫子, 穿着我妈在赛特给我买的羽绒背心, 站在八达岭长城上第一次和两名陌生的外国友人合影.我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要横扫地球, 吃遍天下所有的飞禽走兽.回家的火车上,我妈给我买了一包真装的卤鹌鹑,啃起来奇香.

我妈看着我,就像端详一件艺术品,她说我出去见了世面,马上就洋气多了.

我光顾着吃, 一心恳求我妈以后每次出差坐火车,都要给我买两包卤鹌鹑.

我回味着北方才有的盛宴,胃口大开,青春期长身体,无肉不欢.初中毕业,学校体检,班主任语重心长地提醒我注意身材,让我考虑减肥,我觉得他多管闲事,一笑而过.

中考完那个暑假, 我住的小县城终于开了一家餐厅,叫麦琪汉堡,生意奇好.我第一时间又去吃了一回, 香辣脆鸡堡的味道甩出胡椒汉堡好几条街.我看着餐厅里络绎不绝的人, 盯着他们的嘴,捕捉他们吃这辈子第一个汉堡的表情,有种扬眉吐气的自豪感.我打包了个汉堡给我外婆,让她也赶赶时髦,可她咬了一口,摆摆手说太难吃了.问我中间的菜为什么是生的, 说外面的饼还不如烧饼.我偷笑,觉得外婆比我还土.

后来我妈因为工作变动, 从东北三省调到了粤东,再次刷新了我对食物想象力的极限.我虽然天生好吃从不挑食,也自认为见过市面胆大包天,但广东人还是让我觉得自己太孤陋寡闻.有一回跟我妈去汕头,听到我妈的客户们说要吃猴子,我问了我妈三遍是不是动物园那种猴子,我妈说是.那一瞬间,我还是崩溃了,彻底忘掉了自己要吃遍飞禽走兽的誓言.我偷偷跟我妈说, 你可别吃猴子.我妈说,你放心,我不吃,吃了要遭报应.

我长大了,胆子反倒小了,干锅野兔,已经到了我敢吃的哺乳动物的极限.

高中学习压力大, 食量也大.我妈跟单位申请,出差的时间缩减了一半,保证总能在家里给我做饭.她去的地方多,做菜手艺天赋异禀,南北口味融会贯通,但凡她吃到好吃的,就会默默地把食材和味道记下来.遇到吃不明白的,还会跑到厨房去找师傅耐心请教,然后回家第一时间做给我吃.

我家虽然深居内陆小县城, 但米缸里永远都是我妈从东北运回来的香喷喷的大米, 饭桌上随时都能从平平淡淡的鄂西风味变成精致的粤式小炒.原本我妈是出于好意,就为了能让我吃饱了好好读书,可是由于我妈做饭实在太好吃,以至于我每天吃饱了就困,根本没办法好好上课.经常因为中午吃得太饱, 下午的数学课上大脑缺氧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晚自习下课后回家,我还要风卷残云,就着中午的剩饭剩菜饱餐一顿,有一回我一口气吃了半个电饭锅的饭,我妈忍不住大发雷霆.

她骂我是猪,说我成绩不好,饭都白吃了.

可是饭,怎么会是白吃的呢! 我胖了,真胖了.

高考前夕, 别人的妈妈都给自己孩子买各种补脑口服液的时候,我妈看电视购物,给我买了一种非常甜的进口减肥食品,叫什么减肥朵朵粑,我吃了半个月,一点效果都没有,抑制食欲对我来说就是胡扯.我妈只好勒令我每顿最多吃一碗饭,还不让我压得太实,并没收了我的全部零食.

但还是晚了.

高中毕业,还是学校体检,身高一米六刚出头的我,再次称体重,我以为秤坏了,最后好话说尽,医生才勉强答应我在体检表上少写六斤, 说那就凑个整数,一百二吧.我看着镜子里的姑娘,粗腿圆脸,虎背熊腰,一点也不好看.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高中这几年给我写情书的男生, 欣赏的原来是我秀气的灵魂,而不是我的脸.

伤心之余, 再想想自己以前总是以貌取人的行为,觉得十分肤浅.

那一阵儿,每当我端起碗,我妈就会问我,你要吃,还是要美,我就如鲠在喉,第一次隐隐约约觉察到,最接地气的价值观,其实就是我们在最艰难的时候做出的那个选择.

虽然,胖是一种无法呼吸的痛,但是一想到没肉吃,我便更加心痛.思忖再三,我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始终无法割舍年少记忆里的铜锅涮肉, 觉得人生得意须尽欢,便毅然决然离开小县城,到北京念大学.

北方虽有盛宴, 却气候干燥.我因为水土不服, 刚到北京的那一年, 几乎每个月都去医院报到.发烧挂水,体重直线下降,减肥效果强过任何减肥药.人一瘦,肆无忌惮,吃得更多,常常跟朋友三五成群,大街小巷的胡吃海喝.

可我们都是吃不了猴子的同类人, 最大的出息,就是经常跨越半个北京,去西四北大街排队买煎饼,或是开着车从望京跑到南小街吃卤煮.夏天晚上的据点, 通常都在对外经贸大学对面的车棚烧烤;冬天沿着东河沿,去南门涮肉喝啤酒,清新脱俗.铜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窗户上雾气蒙蒙,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影影绰绰, 肉吃腻了, 就来头糖蒜,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吹牛不胖,又幸福又满足.

朋友笑我吃起肉来像个男人, 成本太高不太好嫁人.问我如果一顿没肉还能不能吃下饭,我光是听就急了,说不能,绝对不能没肉吃.我外婆总说,人有多大胃,就吃多少饭,饭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讲,世事无常,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

外婆说得对.

我妈得了癌症,整整十八个月,我一口肉都没吃过,也照样把每顿饭都吃下去了.那时候病急乱投医,束手无策跑到雍和宫跪了三个小时,发愿说只要我妈身体健康,我愿意吃素不杀生.我妈知道后气急败坏,说我书都白读了,太愚昧.

问我,人如果不吃肉,身体还能好吗? 女人不喝猪脚汤,皮肤还能好吗? 如果吃素就能治病,还要医生干吗? 她一口气说了三个排比句, 气势磅礴,听起来都很有道理.但是我固执,觉得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我说我在雍和宫见佛就跪,跪一次就说一遍心愿,绝对不能食言.最后我妈还是没拗过我,接受了我不吃肉的决心.

我妈配合医生,积极治疗.我遵守诺言,不吃肉也不杀生,连家里过路的小蚂蚁也不碰.刚开始吃素很痛苦,因为没有动物脂肪,饿得很快,经常刚吃完饭马上就饿,半夜有时候还会饿得睡不着,人一下子变得很焦虑,瘦了好多.有一回我馋得不行,做梦吃饭,夹了一块蒜香排骨,结果又在梦里清楚地告诉自己不能吃,于是放进嘴里的排骨,又被我吐了出去.早晨饿醒后我坐在床上大哭一场,觉得没肉吃的日子真的好辛苦.那时候每天早晨路过包子铺,看到店里的人吃肉馅儿的小笼包,真的就会多瞄两眼,羡慕得一塌糊涂,觉得要是能进去吃上半屉,简直就是人生第二大梦想.

现在两个梦想都实现了.

医生妙手回春,首先我妈的病彻底好了,她的精神甚至好过从前.其次,我在朋友和我妈的反复劝说下,终于开了荤.但因为太久不吃肉,第一口老鸭汤, 确实腥了一把.朋友带着我连吃了三天肉,可是真的也就新鲜了不到一个礼拜,我发现,肉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好吃,有时候青菜煮面,似乎更爽口一点.

现在跟客户吃饭,山珍海味满满一桌,大家你来我往把酒言欢,但我的食欲却大不如从前,味同嚼蜡,经常走神.奇怪,这不就是我曾经心心念念的北方盛宴吗,高朋满座,热闹非凡,但盘子里的菜,味道怎么像是变了.

心口仿佛有一束光,沿着喉咙撞过来,把舌头上的麻辣鲜香都冲淡了.世人皆有五蕴,最先变老的原来是味觉.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天南海北的缤纷筵席,吃份儿新鲜,吃不出团圆.

小时候我信誓旦旦,要吃遍地球,可眼下,走到北京,已经是我能从家里走出来的最远的距离.风风光光的北方盛宴, 恐怕再使劲也推不到了吧,因为生命里真正的早就出现了:

我妈撸起袖子,在厨房三下五除二露一手,凉拌木耳,白灼芥兰,丝瓜炒蛋,清蒸老虎斑,配一碗干贝白菜汤,添一碗喷香的白米饭.

四菜一汤,尽是滋味,千金不换.

清名

梁晓声

倘非子诚之缘故,我断不会识得徐阿婆的.

子诚是我以前的学生, 关系近好.今年清明后, 约我去他老家西南某山区的茶村玩.斯时茶村,远近山廓,美仑多姿.树、竹、茶垅,浑然而不失层次,绿如滴翠.翌日傍晚,我见到了徐阿婆.

那会儿茶农们都前往茶站交茶.大叶茶装在竹篓,一元一斤;芽茶装塑料袋里,二十元一斤.

子诚与一老妪驻足交谈.我见那老妪,近一米七的个子,腰板挺直,满头白发,不矜而庄.

老妪离去,我问子诚她的岁数.

“八十三了.”

“八十三还采茶! ”

我不禁向那老姬背影望去,钦佩之.

子诚告诉我———解放前, 老人家是出了名的美人儿,嫁给镇上一名小学教师.后来,丈夫因成分问题,回村务农.每年清明前,换长衫游走各村“说春”.“说春”就是按照黄历记载,预告一些节气与所谓凶吉日的关系.她丈夫以唱代说, 脱口成秀.使人们开心之余,自己也获得—碗小米.不久农村开展“破除迷信”运动,丈夫进了学习班.“说春人娘子”一急之下,将他们家卖到仅剩自己穿着的一身衣服的地步,买了两袋小米,用竹篓背着,挨家挨户一碗碗的还.乡亲们过意不去,说她太过认真.她却说———我丈夫是‘学知人’,我是‘学知人’的妻子.对我们,清名最重要.理解我的,就请将小米收回了吧!

工作组长了解到那一情况:愕然,继而肃然.亲自送其丈夫回家, 还对当年的阿婆好言安抚……

我问:“现在她家如何? 为什么还让八十三岁的老人家采茶卖茶呢? ”

子诚说:“阿婆得子晚, 六十几岁时, 儿子病故,媳妇带着孙子改嫁.从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过活.”

“这么大岁数,又是孤独一人,可怎么活呢? ”

“县里有政策, 要求县镇两级领导班子的干部,每人认养一位农村的鳏寡高龄老人……”我不禁感慨:“多好的举措…….”

不料子诚却说:“办法是很好, 但阿婆的命太不好,偏偏认养她的那位副县长,名面是爱民的典范,背地里贪污受贿,五毒俱全,三年前被判了重刑……”

我失语!

子诚说:“阿婆知道后, 如同自己的名誉也受了玷污似的,一下子病倒了.病好后,开始家采茶,一天也就挣个五六元钱.她一心想要用自己挣的钱,把那副县长助济她的钱给退还清了……”

“可……这……难道就没有人认为应该告诉老人家,她完全不必那样做吗?”

“许多人都这么劝过的,可老人家她听不进去啊.”

不待我再说什么,子诚接下来的话,使我顿时又失语了.

他说:“今年年初,老人家患了癌症.不过,她装作自己一点儿也不知道的样子,仍然省吃俭用,早出晚归地采大叶茶.”

我心愀然.进而,怆然.

那天晚上,我要求子诚转告老人家,有人愿意替她“退还”尚未“还”清的一千二三百元钱.

第二天傍晚,我站在村道旁,望着子诚和老人家说话.才一两分钟后,二人的谈话便结束了.老人背着竹篓,尽量,不,是竭力挺直身板,从我眼前默默走过.

子诚也沮丧地走到了我跟前, 嗫嚅道:“我原来就料到根本没用的嘛……”

“她说,谢了.还说,人的一生,好比流水.可以干,不可以浊……”

我不禁再次失语,竟至于,羞愧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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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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